为提高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水平,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《施工场地颗粒物(PM10)排放标准》《施工场地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》《扬尘PM10和PM2.5的自动测定 β射线法》3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,并于近期开始征求意见。
《扬尘PM10和PM2.5的自动测定 β射线法》规定了自动测定扬尘中PM10和PM2.5的β射线吸收法,适用于建筑施工、市政建设施工、道路建设施工、各种作业场地及道路扬尘中PM10和PM2.5的自动测定。
该标准引用了如下环境标准文件:
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
HJ 618 环境空气 PM10和PM2.5的测定 重量法
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
HJ 656 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手工监测方法(重量法)技术规范
HJ 817 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
标准适用范围: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扬尘中PM10和PM2.5的β射线吸收法。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、市政建设施工、道路建设施工、各种作业场地及道路扬尘中PM10和PM2.5的自动测定。